第三节 档案机构与人员
一、档案机构类型及其职责
(一)档案主管机构
1.档案主管机构设置:机构改革后,各省市县党委办设立档案局,承担行政管理职责。
2.档案主管机构职责与任务
(1)国家档案局职责: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2)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主管部门职责: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二)档案馆
1.档案馆网规划与设置
(1)各级国家档案馆。
1 国家级综合档案馆。中央档案馆;第一、第二历史档案馆。
2 地方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省、市、县
(2)其他各类档案馆
1 专门档案馆,也称专业档案馆,是指国家专门管理某一方面或某一特殊专业和技术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而设置的档案馆。
2 部门档案馆,是专业主管部门设置的管理本部门及其直属机构档案的档案馆。
3 企业事业档案馆,实际上是一种内部档案机构,有的是中间性质的档案馆,及其档案仍向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有的是永久性档案馆,即经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主管部门和档案馆同意(非国有企业单位不必经档案主管部门和档案馆同意),其档案不必向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档案馆移交。
2.档案馆的性质与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功能
(1)档案馆的性质与任务。
《档案法》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 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是集中保存、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依照《档案法》第八条的规定,承担下列工作任务:
(一)收集和接收本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对所保存的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
(三)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2)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功能及扩展。
. 文化性
. 公共性
. 五位一体功能:档案保管基地、爱国教育 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公开信息查阅 中心、电子文件备份中心。
(三)档案室
1.档案室的概念与基本类型
(1)综合档案室。
(2)科技档案室。
(3)音像档案室。
(4)人事档案室。
2.档案室的性质
3.档案室的职能与任务
.《档案法》第九条: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 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 监督和指导。
根据2018年10月颁布的国家档案局13号令《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机关档案工作主要有 八项基本任务。
(1)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 政策,建立建全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规范本 单位、本系统档案管理的基本制度报档案主管 部门备案。
(2)制定并组织实施档案工作发展规划或 计划。
(3)对机关各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 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所属机构的档案 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4)负责管理机关的全部档案并提供利 用,协助做好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负责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并统筹机关 及所属机构档案信息一体化工作,推动传统载 体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文件、电子档案规范管 理。
(6)接受档案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
(7)负责组织档案业务交流和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开展档案宣传、教育活动。
(8)对档案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向机关提出表彰奖励建议;对违反档案管理要求的部门或个人,向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四)其他档案机构
1.其他档案管理机构
(1)联合档案室。
(2)文件(文档)中心。
(3)信息中心。
2.档案教育培训机构
(1)档案高等教育机构。
(2)档案培训机构。
3.档案宣传出版机构
4.档案科学研究机构
5.档案咨询机构
6.社会档案服务机构
(1)档案寄存中心。
(2)档案服务机构。
二、档案人员
《档案法》第十一条 国家加强档案工作人 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档案工作人员业务素 质。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其中档案专业人 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 1996年第13届国际档案大会,通过了《档案 工作职业道德准则》
. 忠于职守,维护史实
. 敬业奉献,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