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当前基层单位档案工作常见问题
1.管理体制问题
2.机构人员问题
3.监督指导问题
4.基础设施问题
5.业务建设问题
6.信息化建设问题
7.社会化服务问题
8.安全管理问题
国 家 档 案 局 令
第 13 号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已经国家档案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三章 基础设施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形成与收集
第三节 整理与归档
第四节 保管与保护
第五节 鉴定与损毁
第六节 利用与开发
第七节 统计与移交
第五章 信息化建设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1.管理体制问题
常见问题:
单位领导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档案法制意识薄弱;单位档案工作缺乏必要经费;乡镇对行政村档案工作缺乏有效管理等。
2.机构人员问题
常见问题:
单位没有档案机构;档案工作网络不健全,认为档案工作就是档案员的事;档案工作人员临聘较多;档案工作人员培训不够,专业能力不足。
单位负责人
档案工作协调机制 部门负责人
机关档案部门 档案工作机构
档案工作负责部门
档案工作网络 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指定人员
3.监督指导问题
常见问题:
对下属单位和行业系统缺乏监督指导;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不明确等。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9)
档案主管部门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下列情况进行检查。(一)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三)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四)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五)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六)对所属单位等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42)
档案主管部门可以检查有关库房、设施、设备,查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人员,记录有关情况。(43)
4.基础设施问题
常见问题:
档案库房不独立;库房承重不符合要求;必要的设施、设备未配备,没有温湿度调控设备;消防系统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安防系统不符合要求;档案装具不符合要求等。
(1)档案用房类型:库房一定要独立
办公用房、整理用房、阅览用房和档案库房
(2)档案库房面积:底限是15m2
(档案存量+年增长量x存放年限)x60m2/万卷(或10万件)测算。档案数量少于2500卷(或25000件)的,档案库房面积按15m2测算。
(3)档案库房承重:8kN/m2
库房采用密集架的,楼面局部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8kN/m2或按档案装载情况相应增加。(JGJ25-2010要求12kN/m2)
(4)档案用房选址
集中布置,自成一区;
防潮、防火、避免阳光直射;
库房不应设置在地下或顶层,地处湿润地区的还不宜设置在首层;
库房不得毗邻水房、卫生间、食堂、变配电室、车库等
(5)档案装具:
密闭五节柜、密集架、光盘柜、底图柜等;
不得采用木质柜、玻璃门柜等
(6)温湿度系统:
档案库房应当配备温湿度检测调控系统;
保存重要档案或具备条件的,应当安装恒温恒湿设备,必要时可配备通风换气,空气净化设备
(7)消防系统:
可以选择采用洁净气体、惰性气体或高压细水雾灭火设备;库房安装甲级防火门。
(8)安防系统:
库房应当安装全封闭防盗门窗、遮光阻燃窗帘、防护栏等防护设施;
可选择设置智能门禁识别、红外报警、视频监控、电子巡查等安全防范系统。
5.业务建设问题
常见问题:
单位 存在问题
档案没有集中统一管理
档案收集种类不齐全,照片 档案数量较少
档案未及时归档整理
全宗卷未建
保管期限表未制订
档案整理不规范
档案未及时向档案馆移交
档案统计混乱,家底不清
业务处室档案不移交
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材 料 ,应当纳入归档范围。(13)
应当归档的材料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 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14)
机关、团体、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定期向档 案馆移交档案。(15)
机关、团体、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机构 变动或者撤销、合并等情形时,应当按照规 定向有关单位或者档案馆移交档案。(16)
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码的 变更和解密,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20)
馆藏方案的开放审核,由档案馆会同档案形 成单位或移交单位共同负责。尚未移交进馆 档案的开放审核,有档案形成单位或者保管 单位负责,并在移交是附具意见。(30)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 或者有关机关公布。(32)
(1)全宗管理
单位全部档案构成一个全宗。应当建立并 定期完善全宗卷。全宗卷包含全宗背景、档 案状况、工作制度、管理记录等内容。
单位档案管理应当做到收集齐全完整,整理 规范有序,保管安全可靠,鉴定准确及时, 利用简捷方便,开发实用有效。
(2)集中统一管理
机关的全部档案应当集中、统一管理
(3)收集范围
在日常公务活动中形成的;设立临时机构 处理专项工作形成的;承担重大项目形成 的;下属机构撤销形成的;向社会和个人征 集的归档文件材料。
(4)保管期限表
应当限制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 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后施行。机关内部机构或工作职能发生变化 时应当及时修订,经重新审查同意后施行。 机关所属机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 期限表报机关审查同意后施行。
(5)整理要求
制定统一的档案分类方案;应当逐卷或逐 件编制档号;应当编制检索工具;归档文件 材料应当为原件。
(6)归档时间
机关档案经文书或业务部门整理完毕后, 应当在第二年6月底前向机关档案部门归档; 采用办公自动化或其他业务系统的,应当随 办随归。归档时间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 定。
(7)解密审核
《国家秘密解密暂行办法》(国家保密局 2020年6月28日印发)
第四条 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 国家秘密,建立保密期限届满提醒制度,对 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在保密期限届满前,及 时做好解密审核工作。
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建全与档案管理、信 息公开相结合的解密审核工作机制,明确定 密责任人职责和工作要求,做到对所确定的 国家秘密保密期限届满前必审核、信息公开 前必审核、移交各级国家档案馆前必审核。
第十条 对拟移交各级国家档案馆的属于国 家秘密的档案、机关、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 做好解密审核工作。
(8)鉴定销毁
经鉴定可以销毁的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机关档案部门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档案的档号、文号、责任者、题名、形成时间、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时间和销毁时间等内容,按档案工作协调机制报请审核批准;
(二)机关分管档案工作的单位责任人、办公厅(室)负责人、档案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档案部门经办人、相关业务部门经办人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的签署意见。
(三)机关档案部门组织档案销毁工作,并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档案销毁后,应当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销毁清册应当永久保存。
(9)开发利用
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建立建全档案利用制度;单位保管的档案对外提供利用的,本单位负责人批注;利用档案应当履行查阅手续,进行档案查阅登记和利用效果反馈记录。
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开发工作,采取编制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专题文件汇集、以及举办陈列展览、拍摄专题片等多种形式。
(10)统计工作
对档案进行统计并建立台帐,包括基本登记和综合统计。
基本登记:档案状况登记(总登记簿、目录)、档案工作状况登记(工作日志、档案利用登记簿、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人员进出库房登记簿、档案出入库房登记簿、档案清点检查登记簿、库房温度登记簿等);
综合统计:人员、数量、利用、设施设备、数字档案室建设、信息化建设、档案业务社会化服务等情况
按要求编制报送档案工作情况统计年报。
(11)档案移交
按规定定期向统计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 案、移交时,应同时移交检索工具、编严成 果。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复制件应当与档案原 件一并提交。
移交前,做好移交档案的密级变更或解除工作,并提出划控与开放意见。
按规定做好本单位及所属机构撤销合并过程中的档案处置工作。
6.信息化建设问题
常见问题:
信息化水平不高,无档案软件或OA无归档功能;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工作未开展;电子档案的效力问题等。
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19)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并采取措施保障档案信息安全。(35)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积极推进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与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系统等相互衔接。(36)
7.社会化服务问题
常见问题:
中介服务管理较乱,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委托 档案整理、寄存、开发利用和数字化等服务 的,应当与符合条件的档案服务企业签订委 托协议,约定服务的范围、质量和技术标准 等内容,并对受托方进行监督。(24)
(1)纳入监督检查范围
(2)限定范围
(3)信用评价
8.安全管理问题
常见问题:
应急处理能力较弱,安全保管条件不高等。
(1)档案保管条件
(2)定期检查
(3)应急演练